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所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资料图)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阅,现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发表
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高能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
州新材料”)及其全资子公司襄阳高能结加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
阳结加”)、清远高能结加改性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结加”)、杭州
高能结加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结加”)、重庆高能结加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结加”)、唐山高能结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唐山结加”)未来经营预期稳定、风险可控,上述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增加担保方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担保方是为满足集团内各
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需求,实现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符合公司经营
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增加担保方事
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杭州新材料及其全资子公司杭州结加、清远结加、襄阳结加、唐山结加、重
庆结加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实现公司票据等金融资产的集中统筹管理,减少公
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上述公司未来经营预期
稳定、风险可控,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我们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增加担保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担保方是为满足集团内各控股子公司
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需求,实现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担保是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
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
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徐盛明 王竞达 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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